日前,江西省全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廖庆华贪污案获得全南县人民法院有罪判决。被告人廖庆华利用担任全南县邮政局客户服务中心主任的工作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420237.96元,数额巨大。全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廖庆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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